三楼,书房。

“砰砰砰——”

敲门声突兀响起,正点烟灰的顾振南略一抬眸,沉声道:“进。”

虚掩的房门被人从外面缓缓推开,甄明珠探进来一个脑袋看见他,规规矩矩地唤了声:“爸?”声音微扬,带着一丝仍旧忐忑的试探和讨好。

“什么事?”

两个孩子的婚期都商议了个大概,送走万家人,顾振南的心情又沉闷了下来。

明珠回来两个月,和他日益亲近,正是颇觉安慰的时候,这样一桩意外,好像突然兜头一盆凉水浇下来,让他外冷内热。偏偏,又毫无办法。

这是个如花似玉的闺女,又不是皮糙肉厚的儿子,和她母亲那么像,让他舍不得下手打,又狠不下心训,说的重了还怕她心生反感和自己起了嫌隙,反倒更闹得彼此不愉快。

“就……我给你准备了个小礼物。”

甄明珠感觉到他似乎还在生气,走进来轻声地说。

顾振南这才发现她手上拎着个纸袋,心情略微有些缓和,正要让她拿出来看,目光却落在了堆满烟头的烟灰缸上,无奈起身说:“走吧,去房间说。”

心情郁闷,他坐在书房里不知不觉地抽完了半包烟,桌边都是烟味。虽然女儿还没决定到底要不要这个孩子,他却不能不顾及她身体,得将周围给她的不良影响减到最低。甄明珠倒没意识到这么些,不过顾振南抽的烟的确有些呛,她一进书房都闻见了,眼下听见他要回房间,很爽快地跟了出去。

翡翠园这边的十六栋别墅虽然风格各异,面积却都差不多。一众人搬过来之后,老两口为了起居方便就住在一楼的老人房里,面积差不多一百多平。顾振南这个主卧是整栋别墅面积最大的房间,有二百平左右。不过,相比于程砚宁精心准备的那个偏向法式宫廷风的主卧,他这个主卧布置得十分简单,充满了冷硬的男人气。

甄明珠很少进来,下意识地扫了一眼房间内景,才将手提袋双手递上,微笑着说:“我给你织的毛衣,试试合不合身?”

某一瞬间,顾振南以为自己听错了。

他虽然对甄明珠很是关爱,却从来不觉得自己溺爱孩子,而是心里自有一杆秤。相比于许多同龄人而言,明珠这孩子算得上懂事明理,待人处事也礼貌客气,可身上仍旧有些小毛病。比如说:吃饭爱玩手机;过分维护自己那个男朋友;有着从小养尊处优生活留下的痕迹,花钱大手大脚……

眼下,她说自己织了一件毛衣?

这种浪费时间的麻烦事,现在似乎没多少女人会去做,顾家生活条件一向好,老太太都难得亲手做活。

他思绪飘散之际,甄明珠已经将毛衣拿了出来。

“看你平时穿衣服颜色都很深,我就选了墨蓝色毛线,不过以前都没织过毛衣,胳膊和袖口有几个地方没处理好,也都不是什么大问题,外面看上去不影响。”

她说完话,抬眸便瞧见顾振南目光深沉,下意识又抿起嘴角,心里敲小鼓。

论起来,织毛衣的确费时费事,她能力有限,做出来的东西自然比不上商场里随意就能买到的任何一件。她只是觉得送一件自己亲手做的礼物比较贴心。

哪曾想,自己这亲爸,看上去情绪有些莫测难辨。

“我去试试。”

蓦地,沉稳男音将她解救。

甄明珠长松一口气,笑着“嗯”了一声,将毛衣递了过去。

顾振南拿着毛衣去了衣帽间里面试穿,差不多一两分钟的工夫便抬步走出,神情间染着一抹克制的温情,笑着朝她说:“挺合身的,你有心了。”

甄明珠先前并无经验,织出这件毛衣也着实不容易。眼见柔软的毛料将他素来冷硬刚正的面容都衬得柔和了几分,心下有些微雀跃欣喜,忍不住问:“那你喜欢吗?”

她白净细嫩的脸上,浮上两片红晕,好像等待家长夸赞的孩子。

顾振南叹口气,大手在她发顶揉了揉,笑说:“喜欢。不过只此一次,下不为例。”

“……啊?”

“浪费时间精力不说,还伤眼伤颈椎。”

“唔。”

甄明珠点点头,看上去略有些失落。

顾振南向来不怎么会安慰人,少时沉默寡言,青年时已经步入军营,这几十年下来板着脸训人的时候远远多于笑着哄人的时候,这一会儿却也被她一副小模样弄得有些哭笑不得,便顺势坐在床边,将她右手抬起来看。

甄明珠猝不及防,待回过神来,一只手已经被人捉到了手中打量。

织毛衣的确耗时费神,做了几件东西之后,她食指和中指指尖磨了薄薄一层茧子,虽然和顾振南手上的硬茧和各种小伤疤比起来微不足道,却到底惹了他心疼。

顾振南也没有多说什么,看过之后便放了手,端详之时的温和神色却已然让甄明珠明白了他的心意。